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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40%权益属宪法权利 不是酌情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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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40%权益属宪法权利 不是酌情拨款

摘要

陈国竣要求立即支付沙巴40%收入权益,拒绝拨款承诺,呼吁明确时间表、透明机制、启动过渡支付,并强调联邦必须展现真正政治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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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庇,2026年5月5日:

联邦政府近日提出,或将在2027年财政预算案中考虑提高给予沙巴的特别拨款,这一说法再次偏离问题核心——沙巴所争取的不是酌情施予的援助,而是应当落实的宪法权益。

民兴党最高理事曾國竣表示,慕斯达法沙慕的相关言论,令人担忧地将一项法律义务重新包装为财政上的“恩惠”。

“请停止以增加特别拨款来安抚沙巴。我们必须明确——沙巴需要的是其40%收入分成的及时支付。这不是施舍,而是宪法责任。”他强调。

曾國竣指出,高庭早已根据联邦宪法第112C条文及第十附表,确认沙巴享有该项权益,任何进一步拖延都是既不合理,也不可接受。

没有时间表的程序,就是制度性的拖延。

他指出,尽管内陆税收局(LHDN)及关税局等联邦机构拥有数十年的经审计收入记录,政府却仍声称沙巴的应得份额“尚在计算中”。

“如果联邦政府每年都能够计算国家财政收入,为何在超过60年之后,仍无法算出沙巴应得的份额?这不是数据问题,而是政治意愿的问题。”他质问。

曾國竣进一步指出,当局反复强调:

  • “持续检讨”
  • “技术性讨论”
  • “内阁审议”

却始终未能提出:

  • 明确的时间表
  • 透明的计算方法
  • 甚至连过渡性付款机制也付之阙如

“程序不能取代行动。当没有时间表、没有透明度、也没有任何过渡性付款安排时,外界自然会认为——拖延才是目的。”他表示。

实质必须凌驾于借口之上。

他强调,任何法律或技术程序,都不能成为搁置宪法责任的理由。

“法律程序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宪法权利可以被搁置。如果原则上已确认沙巴享有该项权益,那么至少无争议的部分,理应立即支付。”他说。

曾國竣警告,持续拖延只会侵蚀公众信任,并进一步加深外界对联邦政府是否真诚落实马来西亚协议1963精神的质疑。

停止以“特别拨款”模糊宪法权益。

曾國竣批评,以提高“特别拨款”来回应沙巴诉求,是对核心问题的转移。

“问题正是在于——用酌情拨款取代宪法保障的收入分成。沙巴争取的不是善意,而是应得的权益。”他强调。

展现担当,而非充当代言人。

他也呼吁慕斯达法,应超越官僚立场,坚定捍卫沙巴利益。

“慕斯达法不应成为联邦论述的代言人,而应成为沙巴人民权益的代表。现在正是展现勇气与政治意志的时刻——要敢于发声,敢于问责,确保沙巴的权益不会被稀释为可以讨价还价的让步。”他说。

我们要40%落实——不要拨款,不要承诺,而是行动。

曾國竣最后作出坚定呼吁:

“沙巴人民已经等待了超过半个世纪。够了。公布数额,设定时间表,立即启动过渡性支付。我们要的是40%——不是承诺,不是委员会,更不是再一次被延后的拨款。”

曾国竣 KC民兴党最高理事202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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