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声明
亚庇,拿督斯里阿扎琳娜·奥斯曼·赛义德在国会答复中声称,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没有关于石油和天然气的条款,因此完全的所有权根据1974年石油发展法(PDA)归属于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这反映了对宪法结构、联邦制和MA63法律地位的根本性错误理解。
MA63并不是一部部门性法规。它是一个宪法契约,保障沙巴和砂拉越在加入联邦时的既有权力、法律和管辖权的持续运作。法律原则很明确:“未合法转让的仍然归州所有。沉默并不等于放弃。”在马来西亚成立时,土地和矿产是州的管辖事务。这一立场通过联邦宪法中的州列表得到了宪法上的巩固。
石油作为位于州土地和领海内或下的自然资源,因此在州的权力范围内,除非明确转让——而实际上并没有转让。现在辩称因为MA63没有明确提到“石油和天然气”,沙巴就没有权利,这完全颠倒了MA63的初衷。该协议旨在保护免受联邦侵占,而不是为后来的中央集权提供法律真空。
更为关键的是,联邦政府对1974年石油发展法的依赖暴露了其自身论点的弱点。PDA是在MA63之后的十一年制定的,处于紧急状态下的政治气候中,并且从未被纳入MA63,也未在沙巴和砂拉越的同意下通过宪法确立,正如影响州权利的法律所需的那样。
一部普通的国会法案不能凌驾于宪法保障和联邦的创始协议之上。如果联邦对石油的所有权完全依赖于PDA,那么可以推断这种所有权根本不是来自MA63,而是来自后来的单方面联邦立法——这正是MA63旨在防止的州权利侵蚀。
此外,现有的州石油法律和监管框架从未通过宪法修正案被废除。在砂拉越,1958年石油开采条例仍然存在。因此,联邦对独占控制的主张并不是根植于原始宪法设计,而是源于后来的政治主导和合同胁迫,包括在严重不平衡的谈判权力下达成的特许权协议。这不是宪法同意。这是宪法置换。
将MA63与PDA等同,或暗示PDA合法地优先于MA63的保障,是法律上不可持续的。MA63是马来西亚宪法架构的一部分;而PDA则不是。因此,作为法律和制度改革负责人的部长发表有效预判正在法院审理的宪法争议的声明,包括关于婆罗洲州的监管权和收入权利的争议,实在令人深感不安。这些声明可能会削弱司法独立,并损害公众对正在进行的宪法诉讼的理解。
让我明确一点:没有宪法修正,没有合法放弃,也没有有效的法律机制消灭沙巴从沙巴获得的收入的权利,包括石油和天然气。支付沙巴40%权利的义务从未被废除、暂停或通过任何有效的宪法程序替代。
今天的联邦立场不是基于马来西亚的创始协议,而是基于MA63之后联邦权力的立法扩张,这正是MA63旨在防止的。
沙巴并没有加入马来西亚成为一个由后来的联邦法规治理的资源殖民地。沙巴加入马来西亚是基于其宪法地位、领土权利和经济基础将得到保护的前提。
任何试图利用MA63所谓的“沉默”作为永久联邦占用州资源的理由,不仅在法律上是有缺陷的,而且在宪法上是危险的。
沙巴不会接受伪装成法定解释的宪法修正主义。
-结束-
由:
陈德铭
N.25 卡帕扬州议员
2026年1月29日